长人才办发【2022】14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年7月7日   点击人次: 3465   

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发[2022〕1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2022年5月1日(含)后,到长沙市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进行10天以上有组织实习的大学生。实习大学生须为国内外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最后两个学年的在校生。实习企业须为我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或者各园区重点产业企业。

第三条 大学生实习补贴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各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补贴标准及申报资料

第四条 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给予1000元/人/月、最长三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参加实习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给予补贴300元,超过15天不足25天的给予补贴500元。

第五条 申报资料如下:

1.长沙市大学生实习派遣单;

2.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3.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

4.身份证、学生证、个人银行卡。

第三章申报流程

第六条 由各园区常年接受大学生实习补贴申报。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集中审核、发放。具体流程为:

1.学校报备。来长沙园区企业实习前,大学生提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填写《长沙市大学生实习派遣单》,并经所在高校或院系盖章同意。

2.申报。实习结束后,大学生携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在园区人才工作部门申报。

3.审核。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并报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党工委审批,确定拟补贴名单。

4.公示。将拟补贴名单在园区网站等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园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实习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

第四章2附则

第七条 大学生实习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园区全额承担。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按《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长人才发〔2021〕17号)实施。

第八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办、各园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