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10日   点击人次: 5260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省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同时,现特别针对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是建立就业帮扶机制。我校共有湖北籍毕业生12名,各二级学院要精准掌握湖北籍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按照“建档立卡” 贫困生就业帮扶机制要求,实施采取“一对一”就业导师帮扶。及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就业现状、求职意愿和现实困难,建立跟踪台账,做好跟踪服务。

二是做好心理健康援助。加强对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毕业生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公民意识,指导和帮助毕业生坚定信心、科学应对、舒缓就业焦虑。通过各种渠道为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加油鼓劲,传递学校的关爱和问候;要特别关注未就业的湖北籍毕业生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树立信心,积极就业。

三是进行分层分类指导。要根据湖北籍毕业生的就业现状,进行分层分类指导。针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要加强签约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职业发展能力;针对有就业意愿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发动他们积极参加湖南省“抗击疫情 停课不停学”在线课程学习,在加强就业创业方面能力指导的同时,线上不间断地为其提供“点对点”的就业岗位信息推送,助其就业。针对准备报考专升本和其他就业项目的毕业生,要加强招考政策宣传,利用线上课程、线上辅导和讲座,帮助他们提高应试技能;针对意向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加强相关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进行创业指导帮扶;针对暂时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要加强思想引导,鼓励其尽早就业。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

2020年4月10日